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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來自YAHOO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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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第23款

房屋信貸銀行信貸汽車貸款1.事實發生日:104/11/05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日銘電腦配件(上海)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日銘電腦配件(上海)有限公司為本公司間接持有100%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11776696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591660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1249060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否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7165660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因應子公司營運需求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澎湖縣前置協商流程

(2)價值(仟元):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3319870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5235107

5.計息方式:

美金固定年利率1.0%

6.還款之:

(1)條件:

依約定條件為之

(2)日期:

依約定條件為之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12838772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43.61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其他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1. 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為本公司自有資金

2. 原幣金額若為外幣者, 係以104年第3季財報匯率換算成新台幣:

USD/TWD = 32.87; CNY/TWD = 5.1672



新聞來源https://tw.news.yahoo.com/f-鎧勝-公告本公司新增資金貸與金額達-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第-0945339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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